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项目2022年申报通知(预申报)
导读:日前,松江区经委发布了《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项目2022年申报通知(预申报)》,对经认定的松江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生产企业,根据其签订的首台(套)技术装备销售合同,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30%,给予生产企业补贴,用于生产企业研发费用补助,*高不超过500万元。
一)由于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正在改版期,现有平台发布通知为预申报通知,本次申报也以平台下提交电子文档方式开展申报。待新平台上线后,将在新平台发布平台上提交材料的通知。
二)本预申报对应申报时间:2022年5月23日-6月22日。
三)平台线上申报时间:待平台上线后另行通知。
一)申报企业为项目研制单位,其工商、税务依法在本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申报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
四)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企业已获历年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项目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未完成验收的单位,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五)同一项目已获其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支持本区企业已形成销售合同的首台突破类项目。签订合同原则要求研制单位与用户签订的*一个合同,且签订日期应在2021年5月1日(含)以后。项目应处于合同执行期的安装调试和工艺试验(含)之前的阶段。
对经认定的我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生产企业,根据其签订的首台(套)技术装备销售合同,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30%,给予生产企业补贴,用于生产企业研发费用补助,*高不超过500万元。
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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