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603777):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01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1,646,538股股份以及 2023年回购方案所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89,204股股份,共计 2,135,742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6,559,908股减少为 334,424,16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36,559,908元减少至人民币 334,424,16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 1399弄 68号来伊份青年大厦 2、申报时间:2025年 2月 15日起 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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