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关于加快推进G60科创走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认真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40 号),根据《****** 上海市松江区委、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 G60 上海松江科创走廊的意见》(松委〔2016〕67 号),现就加 快推进 G60 科创走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制定以下政策。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积极营造*流 营商环境,加快完善创新生态系统,全面增强高新技术企业 的创新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成为率先实现 本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到 2019 年,全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在 2015 年 469 家的基础上,4 年实现成倍增加,达到 1000 家左右;到 2020 年,全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在 2017 年 602 家 的基础上,3 年实现成倍增加,达到 1200 家左右;到 2022
年,全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在 2018 年 772 家的基 础上,实现成倍增加,达到 1600 家左右。
1.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建立完善“科技创业团 队-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 技小巨人企业-卓越创新企业”的梯度科技企业培育链,区 级科技扶持资金重点向高新技术企业聚焦和倾斜。(责任部 门:区科委)
2.鼓励各级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工作。将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比作为优先推荐认定区级、市 级、国家级科技孵化器的重要前提条件。(责任部门:区科 委)
3.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专项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 术企业(不含进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培育的企业), 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对迁入我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 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 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次给予一次性 5 万元奖励。(责任部 门:区科委)
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推荐高新 技术企业申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对经市科委认 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技术贡献系数对项目实现 的地方贡献给予财政扶持。(责任部门:区科委、区财政局)
5.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各类高水平研发机构。重点支 持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 验室等研发机构。对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 点实验室给予*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资助;对认定的国家级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高不超过 200 万 元的资助。(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科委)
6.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对经批准设 立的上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高 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 30 万元、15 万元。(责 任部门:区科委)
7.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凡通过认定的企业,按照 市科委扶持资金 1:1 配套,对通过认定的市科技小巨人企 业给予*高不超过 150 万元的资助,对通过认定的市科技小 巨人培育企业给予*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资助。(责任部门: 区科委)
8.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 管理工作。重点在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区级、市级和国家级专 利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 标工作。(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
9.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认定的高新技 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部门:区 税务局)
10.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人才落户政策。重点支持高新技 术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申办本市常住 户口。(责任部门:区人社局)
11.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租房补贴。对满足 G60 人才 积分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优秀人才,按上年度松江区域建筑 面积 140 平方米(三室二厅)房屋租赁平均价格,给予 10%-100% 补贴。(责任部门:区人社局)
12.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高薪补贴。对满足 G60 人才 积分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优秀人才,企业对其年薪酬支出稳 定增长并高于高薪激励补贴基准线的,根据相关人才个体年
13.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人才团队+项目”补贴。对 评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给 予 500 万元-10000 万元财政扶持。(责任部门:区人社局)
14.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力度。优先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科技小巨人贷、履约贷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着力解决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部门:区科委)
15.助推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直接融资。搭建产融对接平 台,根据企业需求,精准对接金融资源。充分发挥区引导基 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聚焦 G60 科创走廊“6+X”产业领域 早中期高新技术企业。(责任部门:区金融办)
16.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聚焦科创板并试 点注册制的国家战略,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计划, 支持优质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区科创板企业储备库。对接上交 所,提供专业辅导,帮助企业顺利在科创板上市。对在科创 板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上 市补贴。(责任部门:区金融办、区科委)
17.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卡脖子”工程和颠覆 性技术领域创新。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松江 区关于支持“卡脖子”工程和颠覆性技术发展的若干意见》, 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责任部门:区经委、区科委)
18.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品应用推广。优先支持高 新技术企业开展产业化关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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