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1年下半年“拆迁地图”出炉!看看有没有你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7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83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松江区泗泾镇农民集体7627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893.8平方米、建设用地226平方米、未利用地155.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627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893.8平方米、建设用地226平方米、未利用地155.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征地事务机构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6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78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上海车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上海联合地板厂)262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621.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62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621.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征地事务机构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6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78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上海西上海乡村俱乐部807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8078.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07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8078.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征地事务机构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6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77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农民集体3178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1787.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新村村民小组58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71.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平方米
3、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中埭村民小组1209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41.4平方米、建设用地2862.9平方米、未利用地87.3平方米
4、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庄泾村北庄村民小组2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庄泾村北浜村民小组42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5.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3.5平方米
6、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庄泾村东港村民小组38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4.2平方米
7、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庄泾村南浜村民小组33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8平方米
8、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庄泾村王桥村民小组14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3.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0.6平方米
9、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庄泾村小桥村民小组52.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583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816.7平方米、建设用地34650.7平方米、未利用地369.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征地事务机构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6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77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1组4033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718.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613.9平方米
2、青浦区赵巷镇崧泽村3队567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7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6007.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39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613.9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7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80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青浦区金泽镇10645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6173.3平方米、建设用地3571.2平方米、未利用地6709.8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三村民小组10087.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049.1平方米、建设用地38.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四村民小组2700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006.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3548.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3229.3平方米、建设用地3609.7平方米、未利用地6709.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6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70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12组2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7.1平方米
2、青浦区徐泾镇蟠龙村5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7.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6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70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74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平方米、建设用地74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2组2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7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3平方米、建设用地74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6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70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青浦区徐泾镇19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0.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9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0.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65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1组1637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296.7平方米、建设用地1037.6平方米、未利用地1041.5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2组153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9.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15.5平方米
3、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7组20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7平方米、建设用地19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115.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929.1平方米、建设用地1229.6平方米、未利用地195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65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1组79.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9.4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2组7440.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73.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6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519.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73.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46.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6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70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青浦区徐泾镇5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4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9组183.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2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2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7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82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嘉定工业区泾河村范家组740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83平方米、建设用地1988.4平方米、未利用地1030.9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40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83平方米、建设用地1988.4平方米、未利用地1030.9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